2026年施政報告把第二胎起的新生嬰兒獎勵金提高至3萬元。這類現金補貼能影響部分家庭的決定,但我認為,香港的生育支援應把更多資源投向年輕家庭的住屋與托兒需要。

生育要考慮的是往後多年的家庭預算。孩子出生後,家裡可能需要更多空間;父母也要安排照顧,甚至減少工作。兩三萬元能支付一部分初期開支,卻很難令一個原本負擔不起這些支出的人,突然有能力承擔。

西班牙每胎2,500歐元的津貼,曾令出生率增加約3%(González & Trommlerová, 2023)。當地2007年的月薪中位數約為1,410歐元,這筆津貼相當於1.77個月收入。套用香港2026年第一季的月入中位數,大約是3.7萬港元;若調整通脹,再按消費購買力平價換算,則約為3.4萬元。[1]

香港的3萬元獎勵,在收入和一般購買力上,與西班牙當年的津貼相當接近。這使我更關心資源怎樣運用:政府能否透過房屋支援,給有意組織家庭的人更大、持續更久的幫助?對因住屋負擔而一直推遲結婚或生育的人,降低往後多年的租金或置業成本,更能處理他們面對的限制。

住屋支援能改變長期預算

對未置業、又需要另覓居所的年輕人來說,住屋是組織家庭時一項龐大的開支。租金或供款每月都要支付,負擔延續多年。如果政府能持續降低這項開支,家庭可用於育兒的資源便會增加。

例如,一個家庭每月少付3,000元租金,十年累計便少付36萬元,未計折現。這是一個假設的例子,但足以說明兩種支援的規模差別。租約是否穩定、孩子出生後能否繼續住在同一地方,也會影響家庭怎樣規劃往後的生活。

房屋與生育的實證研究支持這個方向。Aksoy(2016)研究英格蘭,發現樓價上升對租戶生育的負面影響,集中在二十多歲的人;業主則可能因物業升值而增加生育。房價變動對不同家庭有不同影響。香港的政策應着重降低尚未置業、正準備組織家庭的人的住屋成本。

政府可以增加可負擔出租房屋,讓年輕家庭取得較長期的租約;也可以增加資助出售房屋,讓合資格家庭以較低價格置業。這些安排能持續改善家庭預算,並讓他們較早取得適合育兒的居所。政府需要為此投入土地、建屋和管理資源,也需要考慮原有輪候者及其他住屋需求。我認為,這比繼續小幅提高每胎獎勵,更值得成為家庭政策的重點。

今次的房屋措施,仍未充分減輕負擔

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最多2萬元的置業印花稅減免,並把有新生嬰兒的居屋白表家庭最高按揭成數提高至95%。印花稅減免能節省一筆開支,但對長期住屋成本的幫助有限。高成數按揭則能降低首期要求,讓部分家庭較早買樓;選擇借得更多的家庭,之後也要承擔較高的供款。

首期不足和長期供款太重,是兩個不同的問題。95%按揭主要處理前者。若家庭收入本來已難以負擔供樓和育兒,增加可借款額未必能讓他們更願意生育。

「家有初生」的優先安排,可以讓受惠家庭更早取得公屋或資助出售單位。但供應不變時,一批家庭提早入住,其他申請者便可能等得更久。這種安排有分配上的作用;要讓更多年輕人取得可負擔的居所,仍然需要增加供應。

支援應在第一胎之前到位

住屋政策還有一個時間上的問題。家庭往往要先決定是否結婚、是否搬出去住,才會認真考慮生孩子。若支援主要留給已經生育的人,尚未有能力開始組織家庭的一群便很難受惠。

台灣的樂透研究發現,500萬新台幣的財富增加,令得主在六年內平均多生0.06名子女;效果主要來自原本沒有子女的人生第一胎,部分經由結婚達成(Tsai et al., forthcoming)。這項結果支持把家庭支援提早到婚姻和第一胎之前。我據此主張,住屋政策應讓有意組織家庭的年輕人,在生育之前便知道自己能取得甚麼居所、每月要付多少,以及可以住多久。

政策可以按收入、資產和住屋需要界定資格,增加面向年輕家庭的可負擔房屋供應。這也讓支援涵蓋因財務限制而一直未能生育的人。

托兒服務讓家庭較容易維持雙薪

家庭能否負擔住屋,也取決於孩子出生後能否維持收入。一個原本靠雙薪支付租金或供款的家庭,若因無人照顧孩子而有一方退出工作,生育的成本便包括失去的收入,以及往後的職業發展。

政府資助的托兒服務,可以減少這份收入損失。對原本因育兒而不能工作的父母,尤其是母親,可靠的照顧安排讓他們較容易留在職場。魁北克的研究發現,低收費托兒提高了母親的就業(Baker et al., 2008);德國的研究亦發現,擴張三歲以下托兒服務增加了生育(Bauernschuster et al., 2016)。這些結果支持把托兒納入鼓勵生育的主要政策。

對需要雙薪才能承擔住屋開支的家庭,這個作用尤其重要。父母能繼續工作,扣除托兒、交通等新增開支後,便可能有更多收入支付租金或供款。我認為,住屋與托兒應一起規劃:前者減少一項長期支出,後者讓家庭較容易保住工作收入。

托兒服務的就業效果,也取決於原有的照顧安排。挪威的研究發現,新增資助托兒主要替代了非正式照顧,母親的就業並沒有明顯增加(Havnes & Mogstad, 2011)。香港部分家庭已有外傭或親友支援;新增服務應特別照顧缺乏這些選擇、因育兒而需要減少工作的人。

香港目前的資助供應仍然有限。截至2026年第一季,全港幼兒中心約有43,000個名額,其中約8,700個受政府資助,只佔總名額約五分之一。政府亦指出,非資助中心提供較多兩歲以上名額。要幫助父母在產假結束後繼續工作,兩歲以下幼兒的可負擔照顧尤其重要。

政府計劃把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名額,由2025年約1,500個增至2030年約3,300個,增幅超過一倍。我支持這個擴張,但我認為政策仍未提供足夠普遍、可靠的入托保障。家庭在考慮生育時,需要知道附近有沒有合適的中心、何時可以入托,以及每月實際要支付多少。

新增名額應優先照顧兩歲以下幼兒,收費要讓中低收入家庭負擔得起,服務時間則要配合全職工作和接送。中心的位置、人手與照顧質素,也應一起納入規劃。政府應同時擴大可負擔房屋與資助托兒,讓年輕家庭有能力支付住屋開支,也能在孩子出生後繼續工作。

參考文獻

Aksoy, C. G. (2016). Short-term effects of house prices on birth rates (EBRD Working Paper No. 192). 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. 全文

Baker, M., Gruber, J., & Milligan, K. (2008). Universal child care, maternal labor supply, and family well-being.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, 116(4), 709–745. https://doi.org/10.1086/591908 研究摘要及工作論文

Bauernschuster, S., Hener, T., & Rainer, H. (2016). Children of a (policy) revolution: The introduction of universal child care and its effect on fertility.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, 14(4), 975–1005. https://doi.org/10.1111/jeea.12158 作者公開稿

González, L., & Trommlerová, S. K. (2023). Cash transfers and fertility: How the introduction and cancellation of a child benefit affected births and abortions.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, 58(3), 783–818. 研究摘要及出版資料

Havnes, T., & Mogstad, M. (2011). Money for nothing? Universal child care and maternal employment.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, 95(11–12), 1455–1465. 研究摘要及工作論文

Tsai, Y.-Y., Han, H.-W., Lo, K.-T., & Yang, T.-T. (forthcoming). The effect of financial resources on fertility: Evidence from administrative data on lottery winners. Journal of Labor Economics. https://doi.org/10.1086/742939 作者公開稿

政策與統計資料
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2026)。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,第七章第290段。
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2026年6月17日)。立法會五題:幼兒中心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。
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2026年9月16日)。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(2026—2030年),第5.46節。

計算註

[1] 收入比較以西班牙2007年月薪中位數1,409.7歐元,及香港2026年第一季月入中位數21,000港元計算:2,500 ÷ 1,409.7 × 21,000 ≈ 37,242港元。西班牙數字包含按月攤分的非每月薪酬;香港數字不包括農曆新年花紅及雙糧,亦包含自僱者,因此屬粗略比較。來源:西班牙國家統計局,EPA工資統計,第2頁;香港政府統計處,2026年第一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。 ↩

購買力比較先將2,500歐元按西班牙2007至2025年的消費物價變化調整,再以2025年的消費PPP換算:2,500 × (135.0226 ÷ 94.6577) × (5.767590 ÷ 0.607856) ≈ 33,836港元。這是生活購買力的比較;住宅買賣價格屬另一個尺度。來源:世界銀行消費物價指數、西班牙消費PPP及香港消費PPP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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